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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没休假 难要加班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16:52:31 人浏览

导读:

事件回放在刚刚过去的三八妇女节,女同胞们是否都享受到了半天假期?在某私营企业工作的黄新说,三八妇女节这天,她们单位就没有给女职工放假。记者调查发现,在多数国企、事业单位等,都给女职工们发出了放假通知。但是单位对于在三八妇女节放假的态度,多是一种自
事件回放

  在刚刚过去的三八妇女节,女同胞们是否都享受到了半天假期?在某私营企业工作的黄新说,三八妇女节这天,她们单位就没有给女职工放假。

  记者调查发现,在多数国企、事业单位等,都给女职工们发出了放假通知。但是单位对于在三八妇女节放假的态度,多是一种自愿原则,即员工可以休息,不愿意休息可以工作。

  但是在部分私营企业,或者一些以工作量为员工计酬的单位,三八妇女节不放假倒成为了一种“惯例”。

  三八妇女节是否应该放假?未放假的是否应该获得额外的加班工资

  ●法律解读

  知名劳动法律专家、北京仁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东说,三八妇女节加班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看似一个简单的问题,却不是那么容易说清楚的。

  目前对该问题的解释存在相反的两种意见,而且这两种意见都有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做支持。

  支持方

  国务院规定

  三八妇女节 放假半天

  宋东律师说,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法定节日,在三八妇女节这一天,如果是工作日的,妇女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很显然,三八妇女节属于法定的休假日。

  劳动法规定

  法定假日上班应有加班费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既然三八妇女节属于法定的休假日,那么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妇女工作,就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反对方

  劳动部门规定

  三八妇女节加班没有加班费

  虽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该享受300%的加班工资。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却有明文规定,三八妇女节不放假的,不发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明确答复,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实际情况

  判断是否给加班费多按劳动部门规定

  宋东律师说,虽然法律的效力应该大于部门的规章制度,但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由于法律概括性较强,往往需要具体的执行规定,而劳动部门的文件是执行性文件,因此可执行的恰恰是劳动部门的文件。

  因此,如果女职工据此劳动仲裁,输的概率非常大,如果继续起诉法院,则输赢各半,甚至输的概率略大。

  ●多知道点

  同样是节假日法律地位不同

  宋东律师说,《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对象是全体劳动者,是否适用部分劳动者,需要考虑。

  此外,《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三八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所以如果适逢周六日,则不补假。由此可以看出,同样是节假日,法律待遇或者法律地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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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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