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案例 > 辞职跳槽 > 侵犯商业秘密 跳槽工程师成囚犯

侵犯商业秘密 跳槽工程师成囚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7 06:41:47 人浏览

导读:

国内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因工程师何某“跳槽”带走市场价值逾204万余元的秘密技术并以25万元卖给他人,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深圳某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中兴”该工程师入狱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上缴国库;与其一道被判刑的还包括
国内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兴通讯”因工程师何某“跳槽”带走市场价值逾204万余元的秘密技术并以25万元卖给他人,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深圳某法院近日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中兴”该工程师入狱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上缴国库;与其一道被判刑的还包括接纳该名工程师的“新东家”———深圳某电子公司的负责人。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7月,何某毕业分配至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与公司签定了保密协议。1999年10月,何某在未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情况下,与深圳某电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同年10月底,何某与中兴公司办理辞职手续,在与同事刘某办理交接过程中,借阅了公司载有新资料的硬盘,并擅自将该硬盘拷贝到自己的电脑硬盘上,随后发现该资料中有中兴公司刚刚开发研制的“短信息中心技术”,遂以25万元将该技术卖给“新东家”。

  随后,该电子公司即组织多方人员对该技术进行开发研究,并将该技术资料中带有“中兴公司”标志的部分改头换面,挂上了自家商标。

  在此过程中,“中兴”损失重大。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评定,该项技术无形资产的评估值高达人民币4600多万元,其许可使用费的评估值则高达200多万元。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