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处理 > 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吗

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后可反悔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6 12:35:20 人浏览

导读:

龚律师:我不服企业的除名决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两天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可回家后家人不同意该调解意见,我也有后悔之意,现调解书未送达。请问,我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反悔不同意达成的调解协议吗?仲裁庭还会作出裁决吗?读者林秋萍林秋萍读者:

  龚律师:

  我不服企业的除名决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两天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可回家后家人不同意该调解意见,我也有后悔之意,现调解书未送达。请问,我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反悔不同意达成的调解协议吗?仲裁庭还会作出裁决吗? 读者 林秋萍林秋萍读者: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第2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你与企业的除名劳动争议,虽经仲裁庭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调解书未送达之前,你仍可以反悔,提出不同意按原调解协议处理的意见,这样原调解协议就不会生效,仲裁庭会及时依法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