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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26 13:46:01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特定对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性文件,如果日后发生劳动争议需要依据此份文件展开争论,所以在签订时需要谨慎小心,那么劳动合同签订是怎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劳动合同的特定对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的法律性文件,如果日后发生劳动争议需要依据此份文件展开争论,所以在签订时需要谨慎小心,那么劳动合同签订是怎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劳动合同签订是怎样

  1、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

  用人单位在招用合同制工人或其他人员时,应当先公布招工简章。

  2、劳动者自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招人员,结合自身情况,有选择地自愿报名,报名时一般应提交身份及户口证明、毕业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填报用人单位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如报名登记表、工作申请书、报名一般应当本人亲自到场,但特殊情况下亦可请人代为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以确定报名资格。

  3、全面考核

  用人单位对于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着重从身体条件、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考评。同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而有所侧重。如学徒工,应侧重文化考核;技术工则侧重技术技能考核;管理人员侧重于综合素质考核等。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其方法可采取申请资料审查、背景调查、面试、笔试、实地操作、体检等多种方式。经过考核,对申请人作出尽可能合乎实际的评定结论,对于评定结论要张榜公布。

  4、择优录用

  用人单位通过对报名者全面考核之后,对于合格者应张榜公布,公开录用。并通知被录用者订立劳动合同。

  5、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在草案中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如对妇女及末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最低工资规定、工作时间等。在合同草案基础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继续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最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履行了上述手续后,合同即依法成立。值得注意的是,鉴证不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在当事入达成一致意思签订合同后即告成立,双方可自行决定是否鉴证,是否鉴证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1、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因而,要约的发出人和接受人均须特定,且要约的内容足以构成合同的主要条款,同时应作出缔约的表示,否则不算有效要约。如果仅有订约的意思而未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表示,只能称为要约邀请,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要约仅在要约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期满其效力自动解除。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五条件地接受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在有效期内作出,且应当完全接受要约条款,如果接受的意思与要约不一致而改变了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则只能视为反要约,不构成有效承诺。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旦同意对方要约而作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个劳动合同的成立,一般都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但具体可能要经过要约——反要约——再要约——承诺的复杂的反复协商,最后成立合同的过程,合同一经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三、劳动合同订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

  (2)协商一致原则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3)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是劳动合同得以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签订流程一般包括用人单位的招聘,劳动者的应聘,双方的面试,然后再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慎考量。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合同签订是怎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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