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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09:28:50 人浏览

导读:

旷工是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而国家也规定了,员工如果有严重违纪的行为,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可能需要员工负主要责任,那么在这里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讲解,希望多你有所帮助。

  旷工是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而国家也规定了,员工如果有严重违纪的行为,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可能需要员工负主要责任,那么在这里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讲解,希望多你有所帮助。

  一、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2、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二、案情介绍

  陈某于2009年到重庆某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上班。2009年7月29日,某某公司制作了《考勤管理制度》,载明:旷工达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2009年10月1日,某某公司颁布的《重庆某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手册》载明:员工请事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予以生效;如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积旷工七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陈某《2010年1月工资表》载明:应出勤26天、实出勤13.5天。2010年2月初起,陈某就没有在某某公司上班,也未履行请假手续。2010年12月30日,陈某以某某公司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仲裁,请求再次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某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裁判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2010年2月初起即没有在某某公司上班,亦没有证据证明其向某某公司请假并经某某公司同意,所以,应当认定自2010年2月初起陈某已自动离职,其行为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因此对陈某的诉讼请求不予主张。

  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从2010年2月初起就没有到某某公司上班,亦没有举示相应证据证明其离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与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陈某的离职行为应视为其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与某某公司的劳动合同。时隔8个月之后,陈某又以某某公司没有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仲裁,请求再次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某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重庆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无故旷工是员工自己的责任,属于严重违纪的情况,企业自然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所以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还要多加注意。如果你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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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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