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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办学校教师可享受生育保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00:58:47 人浏览

导读: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要适当扩大,民办学校、民营医院、自收自支科研机构等单位今后也要参加生育保险,其职工将按规定报销生育费用,享受生育津贴。据初步确认,首批扩充单位有200多家,涉及职工3万多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足额缴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要适当扩大,民办学校、民营医院、自收自支科研机构等单位今后也要参加生育保险,其职工将按规定报销生育费用,享受生育津贴。据初步确认,首批扩充单位有200多家,涉及职工3万多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参保职工可按规定报销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同时享受生育津贴。

  教师的福利待遇问题,是民办学校职工普遍关心、涉及教师队伍稳定的大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此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但这一问题并未获得妥善的解决。其实,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维护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有很多切入点和着力点。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次把生育保险范围扩展到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机构,体现了对民办学校的人性化管理,可以说是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精神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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