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案例 > 其他 > 单位用模糊规定转嫁风险行不通

单位用模糊规定转嫁风险行不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8 09:18:52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过错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对于用人单位同时要求的重大损害赔偿的问题,以及劳动者的相应责任应当如何认定

  核心内容: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过错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对于用人单位同时要求的重大损害赔偿的问题,以及劳动者的相应责任应当如何认定和责任大小如何承担等问题,法律尚未进行明确规定。

  案情审理

  2009年12月,徐女士入职一家名表城做营业员,主要负责名牌手表的销售工作。2010年8月,名表城制定了《关于手表丢失及损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主要内容为:1、手表丢失:(1)向公安部门报案;(2)由公安部门定性手表丢失原因,依照法律追究责任;(3)当事员工负有失职的责任;(4)当班的值班组员、店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失职责任人承担零售价的10%……

  2012年6月17日18时左右,在徐女士工作期间,名表城内一块名牌手表被盗,该表售价为21.4万元。徐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天起未到单位上班。

  一个月后,名表城书面通知徐女士:由于你丢失价值21.4万元手表一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从丢表的第二天开始累计旷工已经达到了9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第3款及《员工手册》第6章第5条规定,自7月1日起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又过一个月,名表城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同时,请求裁决徐女士赔偿因其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21.4万元。仲裁委审理后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徐女士赔偿名表城的损失。

  徐女士不服仲裁裁决,在工会援助律师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无需支付遗失手表的损失。

  诉讼中,徐女士主张其入职后,单位从未对其进行过工作流程的培训。名表城辩称,员工入职后,对每个员工进行了防盗的工作培训。事发时徐女士正在为丢失的名表贴膜,在有客人在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流程,徐女士应将展示的手表放回至展示台的表托上,但徐女士未将手表放置于指定位置,造成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为证明徐女士在工作中存在过失,名表城向法庭提交了手表丢失时的监控录像光盘。对此,徐女士虽认可其真实性,但她坚持认为,这些录像不足以证明是她弄丢了手表。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名表城主张徐女士因工作严重失误致使手表丢失,应根据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由于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徐女士的工作不符合工作流程、且不能就名表城损失数额提供相应的证据,故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名表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认为,监控录像不能证明徐女士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规定》亦没有对失职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故对名表城的主张不予采信,并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近日,二审法院又查明,该丢失的名表已上保险,保险公司已对其进行了赔付10.17万元。而名表城在一审期间,未将这个赔付行为和赔付数额告知法院。

  专家评点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对劳动者在工作中过错的认定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对于过错程度的认定,首先应依据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侵权责任以外的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效约定的违反造成的过错,其程度如何认定值得思考。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陈雷法官认为,特别是在规章制度和有效约定不够具体详细时,不仅对过错认定造成障碍,对过错程度的认定也难上加难。一些用人单位将大量责任通过模糊化的规定或约定转嫁给劳动者,不仅是为了规避经营风险,而且为了更易认定劳动者过错,从而行使单方解除权。

  对此,应当倾向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对规章制度或约定不清,或过于无具体内容的情况,不予认定为劳动者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严重。同时,要求作为过错认定依据应当合法、合情、合理,应当清晰、具体、可操作。

  对于用人单位的损失,应首先寻求其他救济途径之后方可认定。若用人单位的相应损失能够通过其他不过分加重其责任的方式进行弥补,则可以弥补部分不应再算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之内。本案中,即使徐女士存在过错,保险公司已进行赔付部分就不应算入商家的损失而要求徐女士赔偿。

  陈雷说,鉴于劳动者的过错发生于工作中,用人单位不应过分苛求劳动者对过错行为负担全部责任。这不仅涉及经营风险、不能要求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存在任何失误、用人单位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等问题,且涉及对劳动者的保护。[page]

  当劳动者存在故意过错时,如,明知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故意为之,此时在认定责任时应严格掌握,根据劳动者过错要求其对用人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当劳动者仅仅是存在过失时,在责任认定上应当综合考虑,根据实际损失及实际情况,酌情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偿。

  一句话就是,劳动者应当仅仅就恶意行为和过失对用人单位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情形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事项。

  第1项的赔偿时有限制的。第2、第3项的赔偿是可以约定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