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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离退休经费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20:06:28 人浏览

导读: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离退休经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严格按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在国务院部署以前暂不改变。各地、市、各部门也不得自行出台有关办法和方案。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的社会保险统筹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及离退休经费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严格按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在国务院部署以前暂不改变。各地、市、各部门也不得自行出台有关办法和方案。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的社会保险统筹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党政群机关、公检法部门、社会团体、各部门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经费,全额预算、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将其划到预算外,也不得划拨给其他部门和机构管理。在之前已划拨出去的,要按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要求,立即划回预算内,并妥善处理好工作交接和遗留问题。

参见:《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社[1994]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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