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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5 19:57:26 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1、过错性辞退,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过错性解除的六种情形。即:在试用

调解律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类。

1、过错性辞退,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过错性解除的六种情形。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六种情况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在辞退违纪员工要做到有理有据,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否则,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将承担对已不利的后果。

2、非过错性辞退,是指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未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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