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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得超过一年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20:57:0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受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受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就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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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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