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待遇 > 工伤医疗 > 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

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10:51:18 人浏览

导读:

当员工生病的时候,会到医院去进行治疗,那么在治疗的过程中,公司是否会给员工一定的福利或者对员工的待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有所规定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

  当员工生病的时候,会到医院去进行治疗,那么在治疗的过程中,公司是否会给员工一定的福利或者对员工的待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有所规定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

  一、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3、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

  二、职工享受医疗期待遇的条件

  医疗期待遇,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限,在此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虽说这一待遇的规定很“美”,但为了防止滥用情况的出现,法律上也对此进行约束,“患病”应当是较重疾病,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方能享受这一待遇。像是一般的伤风感冒,头痛脑热,那可就不在此范畴之内了。

  首先需要明确,享受医疗期的员工的“患病”不应当包括职业病,受伤不应当包括“工伤”,职业病及工伤待遇问题受《工伤保险条例》等其他法律制度调整,与医疗期的相关规定并无关系;

  其次,这种“患病”应当是较重疾病,达到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程度,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认为应当休息,并出具病休建议(证明)。如果劳动者伤风感冒,头痛脑热都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那么这样的法律制度就极易导致被滥用。

  最后,要履行告知或请假手续,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并经用人单位批准之后,方可享受医疗期待遇。

  三、医疗期的计算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4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员工因为生病是有一定的医疗期的,这个医疗期的长短也与工作时间有关,在这期间也是会享受一定的待遇。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