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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工亡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保局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5 17:44:56 人浏览

导读:

在申请工伤工亡的相关待遇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备好其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再按照其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工伤工亡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保局提供哪些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申请工伤工亡的相关待遇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准备好其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再按照其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申请工伤工亡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保局提供哪些材料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申请工伤工亡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保局提供哪些材料

  1.工伤工亡认定证或通知书、《职工因工残废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工伤救助医疗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出院小结;

  3.被供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生存证明;

  4.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5.民政部门对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6.养子女收养证书;

  7.单位证明。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工伤工亡的待遇申请的时候,是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才可以。好了以上就是申请工伤工亡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保局提供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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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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