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赔偿 > 工伤事故处理 > 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9 11:10:05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工伤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一些意外导致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的事情还是比较多,在发生工伤之后,企业应当及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作为劳动者也有权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如果产生纠纷的话,也可以到法院起诉,那么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生工伤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一些意外导致劳动者受到人身伤害的事情还是比较多,在发生工伤之后,企业应当及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作为劳动者也有权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如果产生纠纷的话,也可以到法院起诉,那么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

  工伤属于民事案件,所以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所以,工伤诉讼一般需要三个月。

  二、劳动法对工伤的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即遭受事故伤害时,只要认定与工作有关联性即应认定是工伤;比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导致的伤害。

  (4)患职业病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一般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的工作。

  三、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伤起诉时效期是多久等知识,由此可见,工伤起诉属于民事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的时效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民事诉讼,三个月内可以结束,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