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标准 > 建筑工程工伤事故分类

建筑工程工伤事故分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05:44:26 人浏览

导读:

实践中,大部分工伤事故都是发生在建筑工程行业,我国对于建筑工程工伤事故分类也是有明显的规定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呢?没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就为大家普及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解答困惑,欢迎大家阅读。

  实践中,大部分工伤事故都是发生在建筑工程行业,我国对于建筑工程工伤事故分类也是有明显的规定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呢?没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就为大家普及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解答困惑,欢迎大家阅读。

  一、建筑工程工伤事故分类

  工程工伤事故分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

  05 触电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高处坠落

  010 坍塌

  011 冒顶片帮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药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锅炉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伤害

  二、建筑工程的工伤事故怎样处理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三、建筑工程项目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申报、备案

  建筑施工企业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事故备案表。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应于24小时内报送;发生轻伤事故,应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如未按要求备案的,有关费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事故备案后,根据需要,可勘察事故现场,走访有关人员,查阅用人单位的事故记录和有关资料,由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予以协助调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工伤事故分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从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发生工程工伤事故时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如需了解更多其他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