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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08:34:19 人浏览

导读:

如今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出现工伤,甚至会出现死亡的情况。这对于民工的健康和民工的家庭都有很大的影响,建议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尤其是要注意一下赔偿的标准,那么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如今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农民工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出现工伤,甚至会出现死亡的情况。这对于民工的健康和民工的家庭都有很大的影响,建议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尤其是要注意一下赔偿的标准,那么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1、因工死亡,不分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2017年的标准,都是:576880元的。

  2、丧葬费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是按死亡时所在地的标准的,具体的数额,可以问一下死亡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电话:12333。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需要抚养的人员来确定的,具体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为28844*20年=576880元)

  二、工伤鉴定不起能获得哪些赔偿?

  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

  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民工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对民工来讲,在工作的过程中还是要注意安全问题,避免工伤等情况的出现影响了自己的健康,如果大家对于工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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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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