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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16:48:43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企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员工应该向劳动局起诉,提出赔偿。但是对于赔偿的时间,法律有相应的规定,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企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员工应该向劳动局起诉,提出赔偿。但是对于赔偿的时间,法律有相应的规定,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不同情况,起算点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的情况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

  (三)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工资:

  三、双倍工资最多几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后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两倍工资。双倍工资应该支付到何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前学界也有争议。此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则明确了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让“两倍工资”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后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两倍工资。这是一个崭新的规定,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支付两倍工资的起止时间作出具体的界定。此次新条例,明确规定了两倍工资的支付时间: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怎样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应当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到。满一年的前一日作为赔偿时间。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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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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