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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讨薪之路为何如此艰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3:54:46 人浏览

导读:

2005年12月9日,恩施市民工黄先平等人从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手中接过被拖欠的8.4万元工资时,哽咽了半晌,方说了一句话:“我太高兴了,感谢你们

2005年12月9日,恩施市民工黄先平等人从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手中接过被拖欠的8.4万元工资时,哽咽了半晌,方说了一句话:“我太高兴了,感谢你们!” 这哽咽半晌才说出的一句话,包含了他们的真心感激,同时也饱含了他们的几多辛酸和苦涩。

故事还得从一年多前说起。黄先平于2004年从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纺车溪水库项目经理部承包了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程,并从家乡找来100多名民工做工。工程于当年9月完工并经甲方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纺车溪水库项目经理部验收后,因结帐于11月2日与项目部负责人官某签订书面协议,剩余工程款14万元在11月底之前付5万元,另9万元在2005年1月20日之前付清。经过黄先平等人多次催讨和劳动部门敦促,2005年春节前,官某共付给黄先平等人5.3万元,余下8.7万元称春节过后付清。春节过后,官某并未践诺,于是黄先平等人再次来到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希望劳动部门维护自己权利。2005年4月,由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会同业主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将黄先平、官某召在一起协调,官某承诺在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将自己承包的工程结算后立刻结清黄先平的工程欠款,业主来凤县水利水产局也表态在工程结算时通知劳动部门,再由劳动部门通知黄先平等人到场。由于官某和业主说得如此至理至情,黄先平等人和劳动部门都相信了他们的承诺。然而一天天过去,官某却从人间蒸发,所有手机号码均拨打不通,其承诺也就与年前的一样依旧是镜花水月,黄先平等人的希望再次落空。8月初,因为迟迟拿不到自己一帮人的血汗钱,黄先平等人十分着急,便约上恩施州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记者来到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水利水产局和财政局,希望这些相关部门积极协助自己追索工资,经来凤县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协调,业主水利水产局作出回应:暂停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纺车溪水库项目部资金支付,直到其付清黄先平等人工程款余额。并承诺只要黄先平等人拿到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付款委托书,可立即将拖欠款从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纺车溪水库项目经理部帐上提出直接付给黄先平等人。9月中旬,黄先平等人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在恩施市找到了官某,经过讨价还价,官某以个人名义给黄先平等人写了一张8.4万元的欠条,并应黄先平等人要求向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如实汇报欠款情况。9月21日,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建设业主——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发来付款委托书传真件。可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并没有及时将款付给黄先平等人,当黄先平等人找到其负责人时,却被告知:官某所承包的工程款余额只剩10万元质量保证金,黄先平等人结帐必须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亲自来人。

2005年10月14日, 湖北恩施自治州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以“漫漫讨薪路”为题报道了黄先平等人长达一年多时间讨薪未果的辛酸经历,引起社会关注和各级领导重视。不久,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来两名负责人与官某一起来到来凤,10月22日,由建设业主——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出面召集来凤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相关人员与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欠款事宜,并形成会议纪要: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认支付黄先平等人被拖欠的8.4万元工资,承诺在11月10日前落实到位。双方代表在纪要上签字盖章,来凤县劳动保障局、水利局、财政局代表也在纪要意见上签字作证。2005年11月13日,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再次派人到来凤县落实黄先平等人欠款问题, 由于黄先平也系一小包头, 长讯公司担心将款直接付给他留下后遗症, 便与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协商,议定将款汇入来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资保障基金专用帐户上,再由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将款转付给黄某,并再次承诺在11月18日前操作到位,。可按承诺期间逾期了半个多月,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到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查询并未接到武汉长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汇款,便一边将案情汇报给州劳动监察支队和省劳动监察总队希望,一边将情况通知给黄先平本人。12月5日,黄先平等人约上恩施自治州电视台《今晚九点半》栏目记者直奔武汉找到武汉长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询问缘由。次日,武汉长汛公司称已将款项汇出,12月8日,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得到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证实:收到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4万元汇款。

至此,黄先平等人追索了一年多的欠薪案终于划上了句号,可这句号划得并不圆满,因为他们为追索这笔血汗钱耗费了一年的光阴和近3万元的成本,对于居住在鄂西这样的贫困山区的农民兄弟而言,他们的损失是巨大的。若是没有新闻媒体的介入,只怕他们还在翘首以盼,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表面看来是现今时髦话题——诚信度缺失。其实这里面反映出我们在为农民工追索工资中遇到的法津法规不明确和其他制度性残缺等社会综合问题。一是农民工工资概念的界定,黄先平这种既是小包头又兼民工身份人员的所谓工程款算不算工资?实事求是的说,黄先平的工程款中占绝大部分是工资,但从其协议和法津角度界定又只能是工程款,他与关某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他们的纠纷是履行协议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而从追欠职责上划分, 民工工资追索是劳动部门的工作, 而工程款追索是建设部门的事。因此,针对这种案件,劳动部门称他们不便运用监察手段; 二是官某代表的所谓的武汉长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纺车溪水库项目经理部, 存在一种个人借用资质挂靠大公司的性质,。官某的好友田某的哥哥是武汉长汛公司员工,由于官某没有相应资质,便找到田某,田某通过哥哥的关系将武汉长讯公司的资质借给官某,才使官某如愿承包到来凤县纺车溪水库项目工程。官某并没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相关业务人员都是临时拼凑,因而一旦出现纠纷,很难找到他们,这本身就是一种违章经营,可这种现象目前在我国建设领域中十分普遍;三是业主的不予配合。从来凤县劳动监察大队办案人员口中了解到,他们每次协调此事,业主态度都十分勉强,认为他们完全是按合同行事,没有拖欠行为,至于承包方要欠民工工资他们管不着,潜意识里追索农民工工资是你劳动部门的事情。

无论是劳动纠纷还是劳务纠纷,按说黄先平等人完全可以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向法院起诉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和精力、时间,他们心中没底,况且法律知识的贪乏也令他们对能否打嬴官司感到迷惘,这恐怕也是他们不肯向法院起诉的真实心理吧。

为农民工追索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目前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基层职能部门都十分重视,但拖欠克扣的案件却屡屡发生,许多学者都在探讨这方面的问题,各级部门也积极出台各类规定。其实,当前我国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制度调整中暴露出来的综合问题,譬如个人挂靠公司、小公司挂靠大公司就最易让一些虽无建筑资质也无诚信品行但却玩得转关系的人承包到大小工程,而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克扣案件的往往就是这类“企业”承包的工程中。因此,我们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切忌就事论事和纯学术探讨,应积极探索各方面的措施进行制度化的完善。

推行企业申报、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银行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应是一种从根本上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较好办法。目前许多省市都在积极探索它,湖南省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建筑业企业必须在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的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并由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证专用存款帐户专门用于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 并规定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把首付保障金存入专用存款帐户,存入比率不低于开工6个月工程量的15%,开工后每3个月建设单位按前3个月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总额支付一次后续保障金,存入施工企业的专用存款帐户。开户银行凭建筑业企业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这实际上是把农民工工资从建设业主的建设工程款中单列出来不经过包工头的手而直接通过银行发到农民工手中。

目前我国建设领域为防止工资拖欠采取的措施多是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工资保障金,可规定的缴纳额度基本上在0.5%——0.8%之间,说实在的,这个额度象征性大于实际意义,就目前的现状看,将工资保障金缴纳额度提至10%以上才会取得一些实质效果。

春节又快到了,清理追索农民工工资又将成为劳动监察的年终压轴大戏了,倘若为农民工追索被拖欠克扣的工资成为劳动部门年年的收宫大戏,我们的劳动维权机制本身是不是值得进一步深层次探讨呢?

但愿我们的农民工兄弟在辛劳了一年后能多一点收获的心慰,少一些讨薪的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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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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