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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报个人所得税将负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7 10:53:41 人浏览

导读:

明年1月到3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人士来说,将面临首次开始的个人所得税自行报税。就这一热点问题,前天(13日),深圳市地税局局长及聚声担任本期直通车嘉宾作出权威解答。单位代缴与个人申报不重复万科财务管理部王文胜:什么时候开始申报个人所得税?目

明年1月到3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人士来说,将面临首次开始的个人所得税自行报税。就这一热点问题,前天(13日),深圳市地税局局长及聚声担任本期“直通车”嘉宾作出权威解答。

  单位代缴与个人申报不重复

  “万科”财务管理部王文胜:什么时候开始申报个人所得税?目前,一些单位已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还需申报吗?

  及聚声:根据新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对于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07年3月底之前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自行申报。

  至于今年各个单位已经为员工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明年再次申报并不存在重复交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个人申报以窗口和邮寄申报为主

  “中兴通讯”国内税务总监许建锐:“中兴通讯”有很多人符合申报条件,员工遍及全国各地,请问地税局有什么便民措施?

  及聚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主要采用窗口申报以及邮寄申报。纳税人只要到地税局、各办税大厅的窗口都可申报,至于邮寄申报方面,地税局将提供邮资统付的专门信封,并将这些信封放在机场、车站、邮局、口岸、办税大厅等显眼位置,市区内以及身处异地的纳税人均可采用邮寄方式进行自行申报。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开发新的征管系统,待条件成熟时纳税人今后也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

  纳税人必须在申报表上签名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苗志成总监:有关规定允许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请问中介机构代理申报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及聚声:由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性强、计算复杂,如果纳税人难以准确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但纳税人必须在申报表上签名,并保证申报的真实、准确。

  “年所得”包括11个应税所得项目

  “万科”财务管理部王文胜:现时居民收入来源多渠道、多元化,不少个人搞不清楚自己的年所得是否达到12万元,请问年收入包括哪几项所得项目?

  及聚声:申报的“年所得”包含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11个应税所得项目,比如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同时明确,在计算年所得时,可以剔除三类免税所得。

  不申报者需负法律责任

  记者:请问市地税局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年所得12万元人群的管理,确保个人所得税不流失呢?对于个人没有按时足额申报,有何处罚的措施?

  及聚声:与全国其他城市比较,深圳年所得12万以上的高收入人士比例会高些。面对着庞大的纳税群体,深圳将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征收管理,严控偷税逃税现象。新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将于明年上半年初步建成,相信有关征管情况将明显改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将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自行申报者,将处予2000元以下的罚款;收到地税局通知后仍不申报者将处予2000至5000元的罚款;少交税且有单位任职的,将处以扣缴义务人相当于个人所得税款项0.5倍至3倍的罚款,纳税人处以0.5倍至5倍的罚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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