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待遇 >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01:10:30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生活不能自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