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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有事实劳动能力可索赔误工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08:10:5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保障普遍、充分的养老体系,老人在退休后继续再就业的情况很普遍。通常情况下,60岁以上老人,一般应推定为无劳动能力,若此时老人不幸遭受人身损害,能否主张误工费呢?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讲解。具体案情:上海某运输公司驾驶员驾驶

  核心内容: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保障普遍、充分的养老体系,老人在退休后继续再就业的情况很普遍。通常情况下,60岁以上老人,一般应推定为无劳动能力,若此时老人不幸遭受人身损害,能否主张误工费呢?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讲解。

  具体案情:

  上海某运输公司驾驶员驾驶一重型车沿凉城路行驶时,68岁的老人李某正巧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由于驾驶员违反让行规定在人行横道线上撞到李某,导致其倒地受伤。李某被诊断结论为左腓骨骨折,经鉴定伤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九级。由于赔偿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焦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原告李某作为60多岁的老人能否主张误工费?

  被告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及保险公司称: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年龄已超过60岁,属于无劳动能力人群,且未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其还有劳动能力及收入的减损,不应计算误工费。

  法律快车认为有以下理由索赔。

  一、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劳动受法律保护。我国有关法律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二、60岁以上的老年人计算误工费有法律依据。本案原告长期生活在上海市在个体工商户打工维持其自己的生活,虽年事已高,但一直依赖自身取得劳动收入,并作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由于交通事故受伤,被迫停止劳动,其收入减少明显,应当计算误工费。[page]

  三、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人身损害时可酌情判处误工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无认定60岁以上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规定。如果他们遭受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势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因无法劳动而减少收入。侵害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劳动收入损失,这是一种具体财产损害,依法应予赔偿。因此,原告主张误工费与法不悖应予支持。

  法律快车知识普及: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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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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