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保险 > 工伤新知 > 工伤证据三:要防身份证出错

工伤证据三:要防身份证出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06:51:1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员工想申报工伤认定,但总是遇到单位抵赖,自身又证据不能等原因,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法律快车小编就其中典型案例进行整理辨析。【案例】晏某打了几年官司后,他终于办妥了工伤认定手续,拿到了工伤补偿款。晏某是河南籍农民工,前几年他外

  核心内容:员工想申报工伤认定,但总是遇到单位抵赖,自身又证据不能等原因,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应有的工伤待遇。法律快车小编就其中典型案例进行整理辨析。

  【案例】

  晏某打了几年官司后,他终于办妥了工伤认定手续,拿到了工伤补偿款。

  晏某是河南籍农民工,前几年他外出打工,来到嘉定的一家私营机器厂。尽管收入不高,但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晏某还是比较满意。

  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单位始终没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晏某也没有在意。有一天,他在搬一块大铁块时,不慎滑了一下,铁块砸伤了他的腿,经诊治,发现腿部严重骨折。

  老板让他回家休息。伤愈后,他返回企业,想申报工伤认定,老板不同意,认为事故原因是他不注意安全生产造成的,企业不承担任何后果。晏某找到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上门后,企业同意申报工伤认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发现晏某身份证有错,他的真名为“晏祥铅”。于是,企业借机中止了办理。

  晏某前往该用人单位核实情况。老板说,他们只用过晏某,没有用过晏祥铅。要办工伤认定手续,只办晏某的,不办晏祥铅的。本报信访室指点晏某,让他回乡找警方开证明,证明晏某与晏祥铅系同一个人。晏某拿来证明后,企业方还是不愿办理,双方只能对簿公堂,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等程序,历时数年,才解决了这起工伤赔偿案。

  【劳权辨析】

  “老板认铝不认铅”这起案件,可谓当时的“名案”。原因在于:当时的外来务工者不少使用过期、假冒或借用他人身份证,而企业当时给外来务工者缴纳综合保险才开始不久,企业这方面的意识薄弱。一旦发生问题,就把责任推卸到职工的身上,企图规避法律和责任。

  尽管经过司法途径,晏某(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但他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打官司数年,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律师费等,都由他个人承担,据说他家里还为此举债。究其原因,还是他使用了假冒身份证,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专家提醒职工,当你进入企业之际,就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包括学历、履历以及各种证书,因为一旦发生争议,虚假无效的证明会给你带来大麻烦,甚至导致严重的后果。在本报信访接待中,曾经有劳动者因为提供假学历而导致被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得不到经济补偿的事发生。证明等事关个人诚信,一定不能作伪。即使公安部门填错,也应及时申请更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