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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报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0 22:25:0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一般员工在试用期觉得工作适应可以进行做下去转正,如果个人觉得不适应,决定辞职通常是不受单位限制的,但必须要写试用期辞职报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报告?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我们都知道,一般员工在试用期觉得工作适应可以进行做下去转正,如果个人觉得不适应,决定辞职通常是不受单位限制的,但必须要写试用期辞职报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报告?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感谢领导及同事在这x个多月里对我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在xxxx公司这一段时间里,是我工作的宝贵财富,同时这段时间也发现了自己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的地方也很多。

  因为是做xxxxx工作的关系,与同事朝夕相处,建立了友谊。我从内心希望这分友谊能继续并永久维持下去。

  但是因为我的个人的原因,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对由此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同时也希望公司考虑到我的个人的实际,对我的辞职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

  最后,我真心希望xxxx公司能在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旅途中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辞职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二、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用期。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规范制定的《合同书》的文本中,就有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条款。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同样要负赔偿责任。

  三、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那么员工的利益该如何保障呢?我们建议,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

  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

  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报告的内容,由此可知,辞职报告要包括对领导的称呼,然后写明离职的原因,最后是祝福公司,签字并属上日期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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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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