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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工资计算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7:12:08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什么都会有一定的标准,标准是每个国家都会有的。特别是在发达国家里面。不管是什么都会有标准的,就连一个水果也会有标准,是吧!至少有成熟和未熟的标准,因为没有会去买一个不够成熟的果子自讨苦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自动离职工资计算标准。

  不管是什么都会有一定的标准,标准是每个国家都会有的。特别是在发达国家里面。不管是什么都会有标准的,就连一个水果也会有标准,是吧!至少有成熟和未熟的标准,因为没有会去买一个不够成熟的果子自讨苦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自动离职工资计算标准

  一、自动离职工资计算标准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例如: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要求离职另谋职业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66号)规定,凡要求离职在城镇另谋职业的职工,经批准离职后,不发离职待遇。辞职的职工,在1983年4月9日发布《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劳人计[1983]12号)之前,是没有辞职生活补助费待遇的,此后的辞职费标准也低于离职费标准,即:家居城镇的职工,工龄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半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工资;回农村的,工龄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这种辞职费也仅适用于原来的固定职工。

  合同制职工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虽然从最初的规定看,离职是对干部而言,辞职是对工人而言,但从后来的规定看,界限越来越模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这两种政策规定运用的越来越少了,然而有一部分职工仍需适用这两种政策。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这5种情况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门指出,遇到上述5种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自动离职工资如何算

  有合法的病假条就可以受到病假待遇。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病假工资应为工资的80% ,而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员工病假,应该向单位出示医院的病休证明,要求按照病假处理。病假单位应当发放病假工资,一般是实际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处理自动离职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 “……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自动离职工资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成熟和未熟的标准只是我用来举的一个例子而已,确实与自动离职工资计算标准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其实只是用来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来让大家更好的去理解这个标准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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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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