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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AS章:水污染管制(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1 04:41:59 人浏览

导读:

第358AS章:水污染管制(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令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7-06-30生效日期:1997-06-30发布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布文号: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1997(第358章第4条)[1996年2月16日](本为1996年第81号法律公告)第1条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
第358AS章:水污染管制(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令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6-30 生效日期: 1997-06-30 发布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赋权条文版本日期30/06/1997


(第358章第4条)
[1996年2月16日]
(本为1996年第81号法律公告)
第1条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的宣布版本日期30/06/1997
为施行本条例,现宣布附表内所描述的香港境内部分为水质管制区,称为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
附表版本日期30/06/1997
[第1条]
在规划环境地政司于1996年2月13日签署、存放于香港土地注册处、注明vhp3wcz及比例为1:20000的地图上,描述为“维多利亚港(第三期)水质管制区”并以灰边为界的香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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