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 急刹车致乘客撞倒受伤公交公司被判赔19.8万

急刹车致乘客撞倒受伤公交公司被判赔19.8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3 12:23:35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因所乘坐的公交车连续急刹车,罗女士被剧烈晃动的其他乘客撞倒并被压在公交车上,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和撞伤。受伤的罗女士将北京公交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线客运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8500元。本网今日从北京市

   中国法院网讯 因所乘坐的公交车连续急刹车,罗女士被剧烈晃动的其他乘客撞倒并被压在公交车上,导致身体多处骨折和撞伤。受伤的罗女士将北京公交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线客运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98500元。本网今日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罗女士诉称,2008年12月13日上午11时10分,其在朝阳区大山子乘坐北京公交公司专线分公司的641公交车,上车不到1分钟,车启动时连续刹车三、四次,导致她被车上剧烈晃动的三四个人撞倒并压在公交车上,失去知觉。罗女士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检查,罗女士头部被撞伤,下颌骨骨折,腰部踩伤,右手拉伤。

   据罗女士说,住院期间,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去看望过她2次,并付了200元钱,但拒绝支付住院费,并且让她尽快出院。

   罗女士说,出院后自己又花了很多钱看病,病情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好转,现在她感觉自己总是头晕、眼花、呆傻、口齿不清、手不能干活。自己也曾多次找公交公司,但对方都置之不理,且态度很不好。

   故此,罗女士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985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