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停车救人反被撞 造成一死二伤
导读:
东莞阳光网讯 一小客车司机不慎将横过马路的骑车人撞倒,司机下车了解伤者情况,却未设任何警告标志。交谈中二人又被另一辆小客车撞上,导致骑车人当场死亡,两位司机也受伤严重。幸运的是两辆客车均有投保,但围绕死者家属、客车司机、保险公司之间的连环赔偿关系一直纠缠不清。最终,死者家属诉至法院,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大力调解下,赔偿协议圆满签订。
路中救人未设警示牌 造成一死二伤
2009年2月,邱某驾驶着自己的小客车途经东莞市沙田镇某路段时,不慎将正在横过马路的骑车人肖某撞倒。情急之下,邱某立即下车,在道路中了解伤者的情况,却没有设置任何的警告标志。
正在两人交谈时,另一辆张某驾驶的小客车不明状况而快速驶过,以致刹车不及最终相撞。骑车人肖某当场死亡,邱某和张某不同程度受伤,两人车辆也均有损坏。事后检查证明,邱某伤到脑震荡,鼻梁软租织挫伤,双脚骨折,车辆损坏共1750元,张某则诊断为右桡骨远断撕脱骨折,左第6肋骨骨折,左下肺挫伤,左胸小量积液等花费医疗费共5905元,车辆维修费8586元。
庆幸的是,邱某和张某的两辆小客车均有投保。然而,由于事件特殊,围绕在死者家属、客车司机、保险公司之间的连环赔偿一直未果,事件也闹得沸沸扬扬。死者家属最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司机和人保赔偿272572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法院耐心调解终获圆满结果
东莞市第二法院立案庭徐哲法官承办了此案。由于事件已经拖延了半年,徐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后,为避免浪费当事人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同时也为能迅速解决纠纷,决定对该案进行庭前调解。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他相继向死者家属、客车司机、保险公司做起了工作。同时,采取了保险公司和解的方式,让保险公司调解员进驻法院协助处理。
因案件涉及到人身伤亡,最初死者家属的情绪颇为激动。徐法官带领立案庭的调解员,多次向其耐心引导,就案件本身的细节情况也进行了详细解析,平抚了家属们的情绪,使其产生了调解意向。调解员们又就保险赔偿数额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数次协商,提出过多种赔偿方案。
通过采取与当事人拉家常话的方式,调解人员努力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最终使大家在赔偿问题上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死者家属交通事故赔偿金等共计166200元,并在9月30日前给付;司机邱某和张某分别向死者家属支付8000元和11300元的赔偿款;今后双方就本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互不追究责任。此结果让当事人均感满意,很快在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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