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拥挤摔下车,身体精神受折磨
导读:
本报讯(伊莉)因为从乘坐的公交车上摔下导致骨折,范女士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据悉,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于日前受理了此案。
2007年5月12日晚22时许,范女士乘坐公交车外出办事。由于车上乘客较多,她只能站在车门边。当车辆行驶至一停靠站时,司机突然将车门打开,措不及防的范女士被摔出车外,送往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骨折。
据范女士介绍,事故发生后不久,她就做了打穿钉内固定手术,但因骨折处长期不愈合,导致部分肌肉出现萎缩。根据医生建议,她又进行了右人工全髋置换手术。2008年10月10日,北京一家司法物证鉴定中心对范女士的伤残情况出具了司法鉴定,认定其伤残程度为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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