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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19:37:02 人浏览

导读:

登记结婚时两个人爱情的最好结果,都说能够走入婚姻殿堂是完美婚姻的开始。其实有很多地方的人还是以前生活状态,哪怕结婚也是见过双方父母然后拜堂之后就算是婚姻的缔结了。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及其相关问题。

  登记结婚时两个人爱情的最好结果,都说能够走入婚姻殿堂是完美婚姻的开始。其实有很多地方的人还是以前生活状态,哪怕结婚也是见过双方父母然后拜堂之后就算是婚姻的缔结了。那么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及其相关问题。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二、事实婚姻法律怎么规定的:

  (1)客观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2)主观要件:一方起诉时要求离婚,或者一方起诉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而另一方认为是事实婚姻要求按离婚纠纷进行审理,亦即至少须有一方主张按离婚纠纷进行审理。符合这两个要件,法院才能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男女双方之间的同居符合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客观要件,但因为一方按同居关系起诉,起诉理由需明确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另一方也认为是同居关系,并按解除同居关系答辩应诉,显然双方均只把这一段生活经历作为同居,主观上不愿作为事实婚姻对待,因此,法院不应主动将该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应直接按同居关系进行审理,并对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因为人民法院提倡和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对双方均不愿将同居关系上升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的,应当直接按其双方意愿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三、未婚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1)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2)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也就是说只要没有登记结婚都算是同居关系,而与婚姻关系无关。

  以上就是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程序及其相关问题。同居多久其实与是否是事实婚姻无关,只要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事实婚姻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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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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