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共有二子二女,在赡养问题上与子女发生矛盾。日前,李某诉至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要求判令在养老院居住,由子女承担原告的生活及医疗费用。近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判决10名被告履行赡养义务,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发人深思。 原告诉称:1944年原告姜某与李某结婚,婚后生育子女10人。原告早年
因55岁的次子不赡养老人,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娄店乡的八旬老人杨付海与老伴安利花将不孝儿子杨二(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其依法承担赡养义务。10月9日,睢阳区人民法院
p 旅法华人徐女士和法国人伊芙于1991年结婚。婚后,做大夫的伊芙努力经营自家诊所的生意,徐女士则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专心在家相夫教子。然而这段表面上令人艳
儿子不但不尽赡养老人义务,还强行扛走70多岁的两位老人的棺材。4月13日,两位老人将儿子起诉至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儿子立即返还棺材。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雷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养父母与养子关系。”“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和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就从法律上对合法的收养关系予以确认,同时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道理,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受法律保护,子女或其他
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应当与其家庭成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水平相当。对无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单独居住的老年人,
原告卞某。 委托代理人施某,崇明县某上海离婚上海离婚律师服务所上海离婚上海离婚律师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施某。 被告顾某。 委托代理人卞某(系顾某妻子)。 原告卞
一、赡养义务的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
问: 答: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前款纠纷
问:子女能以父母有积蓄为由拒不赡养吗 答: 不能。根据婚姻法关于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子女对没有工作,无收入的父母,不能因他们尚有一点积蓄而拒不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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