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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去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13 08:14:55 人浏览

导读:

八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蔡连凤原本平静的生活,丈夫林明发因脑外伤成了植物人。为了全家人的生计,蔡连凤选择了带上前夫“改嫁”。

  八年来,这个七口之家用朴实的爱,彼此相守,演绎出一段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因为不离不弃的爱,蔡连凤荣登2009年“中国好人榜”。日前,她又被确定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人选。

  一次意外 前夫成了植物人

  4月26日清晨4点多,天蒙蒙亮,家住长泰县枋洋镇林溪村的蔡连凤就和现在的丈夫林仁发一起赶往附近的石板材厂打工。

  对蔡连凤来说,只要还干得动,她就要好好照顾成了植物人的前夫,要努力挣钱给公公治病,还要好好地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这一切的一切得从2000年说起。

  2000年12月,连凤和前夫明发结婚。这年,明发23岁,连凤20岁。第二年11月,儿子林玮杰降生。然而,一个飞来横祸,无情击碎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小家。

  2003年3月,林明发因骑摩托车不慎意外摔倒,造成脑部重伤,被送进市医院抢救。虽经医院多方抢救,把明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但他的神志却一直混沌,病情起起伏伏。最后经长泰县第二医院诊断,丈夫林明发因脑外伤后遗症成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丈夫卧榻,公婆年迈。私下里,有人劝她改嫁他乡,也有人劝她再入赘一个……甚至连亲戚也暗地里一次次劝连凤的公公婆婆说,“以后的日子还长,不如乘连凤年轻,再入赘一个,好维持家庭!”

  老人不好开口,最后还是亲戚硬着头皮开了口。经过半年的思前想后,连凤决定为爱 “离婚”:“公婆对自己不错,不如索性再入赘一个,好撑起这个家!”

  齐心协力 两年还债近5万

  2005年7月,邻村一青年林仁发走进了蔡连凤家中。

  2006年8月7日,按照蔡连凤的请求,长泰县人民法院岩溪法庭判决:准许蔡连凤与林明发离婚;林明发由蔡连凤监护扶养,直至林明发康复能够独立生活;生子林玮杰,也由原告蔡连凤监护抚育。

  一场新的“婚姻”开始了。为了偿还前夫明发治病欠下的五六万元,蔡连凤干起连男人都喊累的装卸活,1.6米的个子硬是扛起一两百斤的石板材,一干就是几年。

  就是刚“上门”的林仁发,也时常早上早早出去,晚上摸黑归来,拼力到四周的板材厂里打工。

  在一家人的齐心协力下,2年多里,他们就还上了近5万元的债务!令人开心的是,结婚两年后,连凤与仁发的女儿降生了。他们给孩子取名 “林玮梅”,夫妻俩的想法很朴实,玮梅和哥哥玮杰的名字里都有个“玮”字,这就代表着玮梅不但是他们的女儿,更是林家的孩子,是明发的小女儿。[page]

  祸不单行公公又得肺癌

  2009年,连凤一家拿出多年的积蓄,盖了一座两层高的小楼。一切似乎苦尽甘来,但不幸又一次降临。

  2010年底,连凤公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右眼什么都看不见了,连凤赶忙带着公公进城检查,可辗转多家医院,都查不出病因,老人的身体也越来越差。

  后来听说厦门的医院能治好老人的眼睛,连凤咬咬牙,向亲戚们借了路费,带着公公直奔厦门。当诊断书出来时,这个经历了太多苦难的女人一下子瘫了——— 右肺癌,二期。善良的老人心疼媳妇的辛苦,坚决不肯去医院,一向好脾气的连凤第一次和老人争红了脸。

  如今连凤的公公定期到漳州175医院接受化疗。医生说效果很好,癌细胞没有扩散,但需要坚持治疗。连凤笑着鼓励老人:“只要你肯治,就一定能治好。”可转过身去,高昂的医药费让她直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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