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向妻书面承诺 离婚时法院判决须“履约”赔偿5万
导读:
因丈夫生活不检点,特写了一份保证书向妻子承诺,若再有此行为愿赔偿5万元。保证书最终也未能挽救这段婚姻,在离婚官司中,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女方诉求,按保证书要求判被告赔偿原告5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
2001年9月,家住安徽六安市区的原告晁女士与被告谢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一女。因两人婚前相识短暂,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在性格、脾气等方面显露差异,导致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关系逐渐恶化。其间,由于被告谢某生活不够检点,使夫妻关系越闹越僵。被告谢某曾于2001年11月28日向其妻作出了一份书面行为保证,保证如同其他女人有密切来往或不正当关系,自愿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2003年9月份,被告谢某与一美容院女子发生关系,并同居生活。至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晁女士日前于是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六安市裕安区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依法对该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婚姻基础不牢,婚后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加之被告对自己要求不严,与第三者同居,致使原、被告夫妻关系日趋恶化,无和好可能,对此被告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故法院支持原告晁女士要求与被告谢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另外,法庭鉴于被告曾向原告作出过书面承诺的情节,加之被告确有过错,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的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法院据此判决除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外,还判决被告谢某给予原告晁女士精神抚慰金5万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准予离婚与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判决方式我国实行的是自由离婚制度,坚持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下,保障离婚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
因丈夫生活不检点,特写了一份保证书向妻子承诺,若再有此行为愿赔偿5万元。保证书最终也未能挽救这段婚姻,在离婚官司中,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女方诉求,按保证书要求判被
一男子有了外遇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并先提起离婚,其妻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日前,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2007年5月初,原告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
据《成都商报》报道为了挽救20多年的婚姻,有外遇的成都下岗工人沈某从2004年5月起,向妻子杨某3次写下承诺书:如果离婚,就赔偿妻子35万元。2005年6月,两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