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离婚无法分割
导读:
王小姐:我与丈夫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育有一子,儿子2岁时,我们夫妻商议决定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最近夫妻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决定离婚,丈夫要求分割房产,请问该处房产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推荐阅读:
律师:你们将房子过户在儿子名下的行为视为对儿子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说明在房屋登记生效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但是现在,房屋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你们离婚时,不能分割该套房产。
张小姐:我与王先生2004年结婚,婚后购得一处房产,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009年9月,王先生与唐某签订了合同,将此房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唐某,双方约定了付款方式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日期及费用的承担,但我未签字,也不在场。协议签订后,唐某分三次付给王先生购房款,但房屋一直未交付。我知道王先生卖房后,坚决不同意,致使协议未能继续履行。2010年10月,唐某一纸诉状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协议。我还是不同意卖房子,请问该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你们夫妻双方对该房产都有处分权,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唐某并不知道您丈夫存在无权处分的情形,属于善意第三人,并且以合理的价格购买。所以该购房协议是有效的,您丈夫需要继续履行协议,但是对于您的损失可以向您先生追讨并有权要求赔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去购买房屋的时候,都是需要在房产证上写下名字的,那么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可以双方贷款公积金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
大多数女方家庭在结婚时,都会要求男方买房并且加上女方的名字,但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加。至于不加的原因,则是各不一样。那么,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今天法律
房产证上有其他人的名字如何要求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