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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10:16:23 人浏览

导读: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也是可以继承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的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经济适用房购买后也是可以继承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的问题。

  一、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

  1、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审核已完成,则无须重新审核。

  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合同则继续有效,若死亡者是主申请人的,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并且要重新签订合同。

  3、若是在合同期满时,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符合准入的标准。

  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

  5、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二、经济适用房各地的注册条件

  1、上海

  (1)2011年4月7日,上海出台《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死亡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

  (2)《意见》规定,如果继承人不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则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享有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者转让后,主要分割所得价款的权利;如继承人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 当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则享有经适房房地产权利继承权。

  2、沈阳

  (1)在家庭成员能否继承经适房问题上,沈阳和上海有所不同。 “沈阳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属于利用货币补贴方式购买,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2)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市内七区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可获得每户5.5万元的货币补贴,所以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在居住期间,只要产权变更,就需要补齐5.5万元的货币补贴,待拥有完全产权后,方可进行继承、转让等行为。

  3、郑州

  (1)父母留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要看其是否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2011年10月1日起,因继承、离婚等原因需要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权的,被转移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

  (2)郑州市政府第146号令出台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房价10%收取;按146号令有关规定购买的,按原房价20%收取;按郑州市政府第189号令有关规定购买的,按原房价30%收取。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一类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的内容。经济适用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享有所有权,满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也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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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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