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金】租房押金算违约金吗
导读:
问:租房子的时候签订了租房合同,房东收取了1000元押金。合同条款列了很多不能伤害房屋,不允许出租厨房等等,但是最后并没有说如果违反合同,要付违约金。而且到最后,我们根本没有伤害房屋的任何设施,只是将厨房出租了,房东以此为理由克扣我们的押金。1000元的押金能算做违约金吗?如果有如上违反合同的情况出现,房东有权利不退还押金吗?
网律师回答:
你在合同中看看,1000元钱是否明确约定为押金而不是违约金,如果明确是押金的话,那,押金不能算是违约金,房东无权不退押金.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我认为,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3、在你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既然约定了不允许出租厨房,那么你的行为肯定就是违约了,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可以要求你解除厨房的租赁合同,也可以要求和你解除整个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有损坏房屋,也可以要求你赔偿,但无权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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