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押金纠纷
导读:
网友提问:
尊敬的律师:
我们3个是2008年4月份毕业的,就在4月底我们在西安高新区一个小区租了一套3室2厅的单元房,租界期限为1年,每月1000元,半年一付,押金1000元。当时我们签的合同,是双方协商拟的,并没有找中介。合同上并没有写明违约一项,果然在1年后合约结束前1个月,让我们搬出去,说是他们要装修房子。我们是想让他们把一个季度的物业费交了,就提前搬,但是他们不愿意,所以提前搬家的方案没有成行,他们就怨恨在心,说会在房子内部给我们找麻烦(主要是木地板起包和墙皮脱落,其实这些均不是人为的)。我们合同到期时,钥匙已经给他了,他说要扣我们500元,我们也认了,他又说下午再给我们剩下的500元,但是下午他说要看看我们的合同有什么擅自更改的地方,这下可好,拿了合同就不还给我们了,又说要扣我们的有线电视费用168元(其实合同上没有写明这一项),我们就和他吵了起来,他却若无其事地开车走了,结果是我们的1000元一分钱都没有要回来,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气愤,简直就是一场有预谋的骗局,我们猜想合同已经被他销毁 ,想咨询一下尊敬的律师,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如何应对,没有了合同我们能起诉吗?谢谢!
中律网郭军律师:你好!合同约定不明确给你们惹下麻烦,但是木地板起包和墙皮脱落不是你们的过错,属于房屋自然损耗。你们可以起诉,但是太耗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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