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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设立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3:28:3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通常是要跟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租赁是的期限。但是也有些情况下设立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也就是租赁双方没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情况。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什么情况下会设立不定期租赁合同。

  我们在租房子的时候,通常是要跟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在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租赁是的期限。但是也有些情况下设立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也就是租赁双方没有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情况。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什么情况下会设立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会设立不定期租赁合同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1)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三、法律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快车小编还是提醒各位,在租房子的时候,如果确定要住很久的话,最好还是要签定期的租赁合同,这样可避免出租人随时解除合同。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什么情况下会设立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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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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