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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4 16:02:19 人浏览

导读: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郑州市赵先生来电咨询:我因经营需要,承租本市一间门面房,并签有一年期的租赁合同。一年期满后,我与该房屋的房主没再签订书面合同,我还是依照合同交付租金。可几个月后,房主竟然向我下达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限我在一个月内搬走。请
不定期租赁合同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郑州市赵先生来电咨询:
  我因经营需要,承租本市一间门面房,并签有一年期的租赁合同。一年期满后,我与该房屋的房主没再签订书面合同,我还是依照合同交付租金。可几个月后,房主竟然向我下达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限我在一个月内搬走。请问,房主是否有权随意解除合同?
  答: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据此,你在与房主之间的一年期租赁合同到期后,尽管你仍按原合同约定租赁并按时支付租金,房主也未提出异议,但因你与房主未续签书面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的准备时间。
  因此,房主向你下达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限你在一个月内搬迁的做法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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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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