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期限1年 三联集团另起炉灶遇阻
导读:
在近日国美对三联商社的重组落地后,三联集团毅然地表决了持“三联”品牌尽快另起“炉灶”的决心。
三联集团表示,欲收回三联商社所租赁部分物业,来运作一个新三联家电公司。据了解,新三联家电将以三联商社所租赁的集团部分物业为其零售业务的重要依托,即烟台、潍坊、枣庄等几个主要的门店。三联集团已向三联商社发函,要求解除与公司枣庄分公司、烟台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与潍坊分公司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
不过,三联集团恐怕一时半会无法重新复制成功一个完整的“新三联家电公司”。
昨日晚间,三联商社在发布的公告中强调,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的营业场所即济南三联大厦地下三层至地上五层,为公司名下资产,根据公司枣庄分公司、烟台分公司与三联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合同约定“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潍坊分公司与三联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3 月31 日,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2009 年4 月15 日。”
从三联商社公告中强调的房屋租赁时间看来,除淮坊外,枣庄、烟台的租赁期限还有近1年的时间,而依照国美此前重组三联商社的强硬态度看来,同意三联集团关于解除租赁合同要求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有观点认为,虽然国美电器强行接管三联商社获得成功,但三联商社仍然面临很大变数,前途未卜。一是三联集团正在起诉“国美非法并购”,输赢未定;二是证监会和公安部正在调查的“黄光裕操纵三联商社股票案”仍没有定性,该案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三联商社的股权之争及重组进程。
对此,业内人士刘步尘分析认为,现在假设国美败诉为时过早,当初三联商社股权拍卖过程中,出现多次拍卖多次流拍,很大程度上是三联集团为原本很正常的拍卖程序设置障碍造成的。并且,从三联商社新董事会顺利产生看,三联集团实际上是支持董事会改选的,也就是说三联集团是承认新董事会合法性的。三联集团决定利用三联这个品牌重新进入家电零售行业,可见,它们自己对起诉国美胜诉也不抱太大希望。
刘步尘认为,三联集团在拥有三联商社这么好的资源时尚不能经营好,丢掉三联商社这个品牌资源之后,重新进入家电零售行业,能否东山再起,还是一个很大的未知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租赁合同中的履行抗辨权方学业律师同村兄弟所在的公司双华公司与某木业公司因厂房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找到我出出主意。案情大概如下:双华公司与木业公司于2008年2月2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租赁事项中相关权利和义务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等内容。下面为你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谈到租赁合同就必然牵扯到租赁合同的期限问题。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的具体期限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2、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3、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