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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提存释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03:32:07 人浏览

导读:

标的物在法律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的,一般来说标的物在律师的从业当中是十分常见的一个事情的,在法律上也是有着相应的标的物提存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标的物提存释义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标的物在法律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的,一般来说标的物在律师的从业当中是十分常见的一个事情的,在法律上也是有着相应的标的物提存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标的物提存释义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标的物提存释义是什么

  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含担保物的替代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债务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将债的标的(如借款)交于法定的提存机构(比如公证机关),债务就视为履行了;另一类可以买卖合同为例加以说明: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买方按照协议约定先将价款提交于提存机构,卖方据以发货,当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如买方验货合格,卖方就可以向提存机构申领该笔款项,实现买卖合同的完全顺利履行。

  提存是使债务关系消灭的一项重要民法制度。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提存条件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三、提存法律性质

  关于提存的性质,理论界众说纷纭,归纳起来,主要是针锋相对的两种观点。

  第一种认为提存为公法上关系,至少为特殊的公法关系。又可以细分为两类:1、公法上之关系说。此说认为,提存机关是由国家设立的,受领提存物而进行保管,是履行公法上的义务。2、国家处理非讼事件的公法上关系说。这两类观点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第二种认为提存为民事合同关系。又可以细分为三类:1、寄托契约关系说。2、向第三人给付之契约关系说。3、提存为私法上的寄托契约,并有为第三人利益契约的性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标的物提存释义是什么的全部内容。进行标的物的提存首先就是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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