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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提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08:36:54 0人浏览

导读:

标的物提存如下:(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针对标的物提存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标的物提存
  •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的制度。比如,债务人乙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准备向债权人甲交付货物,但却无法找到债权人,乙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将该货物交给提存机关,货物被提存后,债务即消灭。

      债务的履行往往需要债权人的协助,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权人虽应负担受领迟延的责任,但债务人的债务却不能消灭,债务人仍得随时准备履行,这显然有失公平。我国50年代曾有过提存制度,后中断。1981年制定的经济合同法规定:“定作方超过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以后,用定作方的名义存入银行。”该规定虽然没有用提存这一概念,但实质却是承认了提存的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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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标的物的规定 (1)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可以随时领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负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者;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者;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标的物提存条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标的物提存方法: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提存申请书;提存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提存部门应当验收提存标的物并登记存档。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

  •   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标的物提存的通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本条是关于提存通知的规定。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

  • 提存的法定程序怎么走?首先是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然后是债务人提交提存物、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和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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