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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10:15:3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与他人进行劳动交易或者是其他交易的时候,需要合同的认证。如果被签订了无效的合同,应该要怎样处理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上面这一篇文章。无效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与他人进行劳动交易或者是其他交易的时候,需要合同的认证。如果被签订了无效的合同,应该要怎样处理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上面这一篇文章。无效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无效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是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二、无效合同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的认定原则

  无效合同作为典型的私法行为,合同必须在公权许可的限度内实施,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果。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国家公权不应当过分干预私法下的行为,因此,认定合同无效应当完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主要原则如下:

  (1)不非(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法国法认为"如不能认定不是无效,可以认定有效",此规则可以作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的借鉴。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违反某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否则,一概不无效,此即所谓"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这样既统一了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也充分尊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缩小了无效合同的范围,鼓励了交易,不仅在法学理论上而且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行的。

  (2)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违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究其原因,是因为有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掺杂着各部门、地方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色彩,如以此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例如林,民事活动中处处陷阱,行政干预无边,当事人寸步难行的局面。但是,对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利益的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有关外汇、外贸管理方面的规定),在未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之前,有司法解释的,应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违反上述规定的合同无效;无司法解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理由确认合同无效。而如果机械地以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一概宣告合同有效,在当前立法活动滞后的情况下,又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无效合同的定义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合同是指在法律上没有效力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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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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