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效合同赔偿的法律规定
导读:
衣食住行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尤其近几年房价不断上涨,房产话题更是高居不下,我们都有个思想有房就有自己的家,所以论房子对老百姓的重要性。关于房屋买卖无效合同赔偿的法律规定的知识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是很了解,没关系,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给大家搜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根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理。
(一)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二)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三)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四)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五)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房屋买卖无效合同赔偿的法律规定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赔偿的责任应该由过错方承担。如需了解更多其他内容,欢迎登陆法律快车,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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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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