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导读:
在有些时候,我们会因为身体抽不开空,但却不得不办一件事时,可能就会委托他人帮忙办理,着是不是委托合同呢?那什么是居间合同,对于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之间,有什么相同点和不一样的地方?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的内容。
一、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行事,在受托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时,受托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合同以有偿为原则,委托合同则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居间人从事服务的范围限于为他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作为他人订立合同的媒介;委托合同的内容则为他人处理一定事务,事务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以该行为不违法,不违反社会公益为限。
二、委托合同的含义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三、居间合同的内容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资料,你知道委托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了吗?其实,对于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充当媒介,向委托人和第三人提高订立合同的服务,但本人却不实际参与。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更好的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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