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要预防哪些纠纷
导读:
信息化时代,有许多问题是我们个人无法自行弄明白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当前购房成为大多数人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那么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后能反悔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要预防哪些纠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信资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
2、协议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架空了合同或削减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合同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即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3、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协议的缔约或签字仪式。签约地点往往决定采取哪国法律解决合同中的纠纷问题。特别是在跨国性的协议中,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如果合同中对出现纠纷采用哪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一旦发生争执,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据合同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来做出判决或仲裁。
第一,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
2、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
3、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4、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
第二,签订后能反悔吗
1、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2、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拥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3、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买房子注意什么事项,要预防哪些纠纷的详细知识。合同的有效性往往决定着代理事项的办理、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与履行,关系着双方的利益,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持有谨慎态度,给自己给他人实现利益最大化,保障自己利益不受损。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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