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买卖合同知识 >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21:33:41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对于相关的房产,进行了不同的类型分类,因此也不是所有房屋类型都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所以对于不能购买的房产类型,自然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是效力待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我国,对于相关的房产,进行了不同的类型分类,因此也不是所有房屋类型都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所以对于不能购买的房产类型,自然签订了买卖合同也是效力待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转转让协议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因此集资房转让协议的写法基本上与其他二手房买卖协议是一样的。集资房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等);

  2、集资房的具体信息(楼层、房号、具体位置等);

  3、集资房转让的价格以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违约责任

  二、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三、集资房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53条规定,合同中出现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而集资房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这取决于集资房买卖有没有违法。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集资房的买卖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集资房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处理的。集资房买卖的条件是: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相关的房屋买卖的时候,就需要清楚此类房产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否则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好了以上就是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