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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元买到7000元电脑 商家反悔称“标价错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1 00:42:08 人浏览

导读:

苗女士被一家电脑科技公司的电脑广告所吸引,以699元的超低价格买下一台笔记本电脑。想不到几天后商家反悔,几经调解无果,双方对簿公堂。日前,徐汇区法院判决这家公司应以699元价格出售笔记本电脑,若被告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应赔偿原告6300元差价。今年7月22日,这

  苗女士被一家电脑科技公司的电脑广告所吸引,以699元的超低价格买下一台笔记本电脑。想不到几天后商家反悔,几经调解无果,双方对簿公堂。日前,徐汇区法院判决这家公司应以699元价格出售笔记本电脑,若被告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应赔偿原告6300元差价。


  今年7月22日,这家公司举办一场特价抢购活动,苗女士幸运地以699元买下一台商用14.1寸笔记本电脑,货到付款。事后电脑公司却取消这份订单,经再三询问,公司称活动当日的价格有误,拒绝发货,她对此不能接受,经当地工商所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公司以699元的价格将电脑出售给苗女士,但这家又以各种理由一直未履行。无奈,苗女士只能起诉至法院。


  电脑公司辩称,当日竞拍时苗女士虽下了订单,但订单还处于待审核状态,未获得公司的确认。而在这天的特价抢购活动中,由于员工的工作失误,错将采购价为7000元、市场价在8000-9000元的电脑标价为699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在工商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电脑公司应按此协议履行,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作为不履行协议的依据。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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