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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5:57:40 人浏览

导读:

签订合同后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相关的约定条款,可是也会出现一些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出现。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哪些?中止履行合同权利如何行使?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如何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签订合同后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相关的约定条款,可是也会出现一些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出现。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哪些?中止履行合同权利如何行使?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如何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同中止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中止履行合同权利如何行使

  中止履行合同这一措施的行使,需要根据当事人当前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来确定。

  1、卖方停运权

  卖方停运权指如果卖方在发送货物之后,才发现买方预期违约,卖方有权通知承运人不将货物交给买方,即阻止将货物交给买方。即使卖方已经持有了有权获得货物的单证,如提单,卖方也有权阻止承运人将货物交给已经拥有提单的买方。这一权利的行使必须承运人予以配合,不同的贸易术语,承运人与卖方的关系不同。只要货物的所有权没有转让到卖方,卖方均能完整的行使该权利。

  2、卖方中止交货

  中止交货指卖方在买方显然不能付款时中止给付货物,但却 不将货物转卖,中止交货也卖方停运权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此时标有货物的物权凭证的单据是否已转至买方手中不得而知,而前者一般是货物已运至买方控制范围内,货物的物权凭证已在买方掌握之中,买方只要出证即可提货时。

  3、买方中止付款

  买方中止付款是当卖方显然将无能力交付货物时,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本应先付款的买方暂时中止给付款项,但却不能另行购买其他同等货物的方式。

  三、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如何的

  从时间来看,劳动合同中止的规定,一般有以下几个: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入伍前原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如果劳动者被判犯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如用人单位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劳动合同才终止。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哪些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包括有财产转移行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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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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