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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5 11:00:2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意外出现,就像有人会问法律快车小编,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对于这个问题的话,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法律快车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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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

  根据《上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该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不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的医疗补助费

  1、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

  2、劳动者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见《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2条第1款第1项)

  3、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医疗补助费。

  三、丈夫死了赔偿金的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丈夫生前的债务,需要从遗产里面扣除的。银行的贷款属于有书面证据的债务,其他个人没有借据的债务没法证明。在扣除债务之后的部分,由妻子继承一半的财产,剩下的妻子、儿子、父、母来共同继承。

  很多时候,当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总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其实这也是告诉我们学好法律常识的重要性,就像我们知道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吗这个问题,那么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也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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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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