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未必能得双倍工资
导读:
小陈在上海某公司做职员,公司提出先试用半个月然后再考虑签合同。初来乍到,加上性格内向,小陈的工作让老板十分不满意,还没有到半个月就让他收拾包袱走人。小陈很郁闷,在别人的鼓动之下找老板要双倍工资。然而,他的请求遭到了老板的拒绝,声称小陈完全不符合当初招聘的条件,辞退他是有理由的,没有必要付给他双倍工资。但是小陈一口咬定,老板不签合同违约在先,就该赔偿,双方为此纠缠不清。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非常严格,然而仍会有大量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业如中小型的餐饮、建筑等企业的劳动合同不会达到全部签订。因此,新法实施后,劳动者起诉索要双倍工资的案件大幅度增加,那么是不是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能拿到双倍工资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劳动者误以为,只要目前还未签合同,就都有权利得到双倍工资。
要拿到双倍工资必须具备几个前提。首先,劳动者本身同意并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但是单位拒绝签订,像这样未签合同的责任不在劳动者,那么讨要双倍工资理所当然;其次,未签合同的情形发生在今年2月1日以后,并且要从进入用人单位满1个月后即第2个月开始计算。换句话说,签订劳动合同有一个月的过渡期,只要在建立劳动合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都视作合法行为。那么像小陈这样,单位只要按规定支付工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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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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