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进行产前检查能算作劳动时间吗
导读:
我是一名纱厂女工,怀孕后因身体原因,我多次请假在工作时间到医院进行检查,为此也多次被扣发全勤奖金。听人说,劳动法对怀孕女工有特殊保护规定。请问,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可以算作劳动时间吗?
赵飞:
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孕妇产前检查可以算作劳动时间。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国家对女职工也实行特殊的劳动保护。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原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9条也规定:“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 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 时间。”怀孕后你因身体原因多次到医院进行检查,虽然占用了劳动时间,但根据上述规定,这些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能因此而扣发你的全勤奖金。(程 永杰 李子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一些家庭会想要二胎,二胎也是要进行孕前检查的,婚前检查是对另外一半负责,孕前检查是对下一代负责,那怀二胎孕前检查项目包括哪些?二胎孕前检查什
1989年1月20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女职工孕期7个月以上不得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等问题作了明确解释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